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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張晟 通訊員張鏑 李國安)昨日記者從市消協獲悉,市消協近期對相關酒店進行暗訪發現,新修改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實施後,“包房最低消費”、“禁止自帶酒水”等情況少了,但又出現中高檔大酒店開始收取服務費、包房檔次不同用的菜單不一樣等新情況。
  按10%或15%標準收取
  連日來,市消協對我市湖錦、艷陽天、漢口私廚、老漢口公館、華美達光谷大酒店、新世界酒店中餐廳、亢龍太子、馬可孛羅酒店中餐廳共8家店進行了暗訪,發現各大酒店都允許自帶酒水,並且都不收“開瓶費”。
  檢查中發現,包房設置“最低消費”的現象基本消失,但中、高檔大酒店開始按10%或15%的標準收取服務費。在江漢北路的“老漢口公館”,暗訪人員問門口的女迎賓員:“有沒有10人就餐的包貳庇鱸彼擔骸鞍糠制脹ò亢蛻濤癜苛街幀!卑搗萌嗽庇治剩骸傲街職坑惺裁辭鷳穡俊庇鱸貝鸕潰骸吧濤癜康牟似子肫脹ò康牟似撞灰謊濤癜康母叩擋穗缺冉隙啵郵�10%的服務費;普通包房不收服務費,但裝修差一些。”
  律師稱加收服務費未違法
  湖北萬澤律師事務所陳燕雄律師認為,中、高檔酒店加收服務費法律未作禁止規定,但是應尊重消費者享有的權利。首先應尊重消費者的“知情權”,即事先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收取服務費的標準、提供服務的內容等;其次應尊重消費者的“公平交易權”,即酒店應按明示的內容不折不扣的提供服務,不得虛假承諾,也不得以各種理由和藉口強制消費者消費並加收服務費。
  市消協負責人說,消費者若被侵權,可撥打市消協專線電話:85633315進行舉報投訴。  (原標題:中高檔餐企開收包間服務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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